第(3/3)页 苍御枫点头,“人生得一知己足以,更何况,你还认识了这么多个。” “可不就是这个道理。” “对了,那王妃祖上是司徒家的人?我瞧着她说话时平和沉稳,有理有据,十分睿智,真是个难得的奇女子。” 说这话的时候,苍御枫的眼里,不禁充满了赞赏。 司徒浩月对这话,倒是极为认同。 “倾歌的确是个奇女子,她不但睿智机敏,智谋无双,而且医术了得,有情有义。天绝能有今日,不乏倾歌相助的原因,娶妻娶贤,倾歌绝对是个最贤德的。这是天绝这辈子,最大的幸运。” “是啊,让人羡慕。” 苍御枫说着,缓缓喝了一口酒,他眼神柔和,带着羡慕和憧憬,似乎是在回想,回味。 司徒浩月看着,不禁拍了拍他的肩膀。 “御枫,我可跟你说,倾歌和天绝两个人历经生死,中间是容不下其他人的。你羡慕归羡慕,可别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,否则天绝那个醋坛子,能淹死你,到时候连朋友都没的做。” “你这说哪去了?我只是单纯的羡慕。” 愿得一人心,白首不相离。 人这一辈子,能遇上那样一个人,就是幸福。苍御枫想要那样一个人,他也欣赏夏倾歌,却不会横刀夺爱。 那种事,他做不出来。 “这样最好,”听着苍御枫的话,司徒浩月笑着道,“你可不知道,夜天绝真的是个大醋坛子,就是小白狗和倾歌亲近些,他都会吃醋。有一夜,小白狗跑到了倾歌的床上,天绝愣是拎着它折腾了一晚上,没让它靠近倾歌半分。” 只说了小白狗,而没说灵雪獒,司徒浩月的暂时不想让人知道,倾歌有灵雪獒。 那毕竟是神兽,为人向往。 若是消息传出去,恐会有人起了贪念,再来找夏倾歌的麻烦。 听着司徒浩月的话,苍御枫不禁哈哈大笑,“哈哈,感情真是奇妙,能化百炼刚为绕指柔。也难怪人说英雄难过美人关,现在来看,固然夜王爷英雄肝胆,可在王妃的面前,也是个柔情人啦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