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我的挚友-《变阿飘后发现挚友暗恋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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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跑步。
一面跑步,一面与人讲话。是夏天的照片,孟越只穿了一件背心,皮肤被晒黑一点,能看到凝练流畅的手臂肌肉。但照片只放到腰,往下就是木格地板。
孟越想:哦,是那时候。
有女生追自己。
这不奇怪。孟越从小到大都受欢迎,他习惯了。
虽说如此,但孟越从未应许过其他人的告白。高中时,后桌男生问他原因,孟越说不喜欢就别耽搁人家。到大学,别人问,孟越也说,抱歉真的没感觉。
这是实话。他在一个很好的家庭里长大,耳濡目染间学会了父母间的爱情,是相濡以沫也是与子偕老,有包容陪伴也有一点拌嘴吵闹。
唯一的问题是,有点过于好了。
孟越会关照别人,会感谢每一份心意,仅此而已。
父母的相处,在他心里描摹出一个隐隐约约的轮廓。每当有人说喜欢自己,他就看着对方,试着将自己与对方的身影拼接,再放入那个轮廓中。
只是从来不曾贴合。
此刻,孟越记得,那会儿自己在练12分跑。不算临时抱佛脚,因为平日都在健身房跑步机,等到要体侧的时候,想提前适应一下环境。
他跑得很轻松,然后有人来送水给他,说谢谢孟越之前帮忙推荐专业书籍。这理由很恰当,又只是一瓶水,拒绝才显得奇怪。于是孟越接过了,拧开喝,说谢谢。
送水的女生跟着他跑了两圈。期间脸颊红扑扑的,不知是因为跑步,还是因为其他。等到回宿舍,孟越找出那女生的微信,把矿泉水的两块钱发红包给她。
说:谢谢啊,当时正渴着呢,你就送水过来了。
是无声的拒绝。
时间拉回现在。孟越想:可这照片是什么时候照的?
看角度,应该是看台。
难道应泽当时在看台上?
见自己和女生跑步,误会了?
或者没误会,只是单纯觉得这表情不错?
啧。
这小子。
孟越又成了先前姿势。手肘撑在腿上,托住下巴,去看房间里其他东西。视线在墙角的贝斯上停留片刻,这回倒是毫不费力回忆。
大二,学校校歌赛。学院文艺部部长在他们班,愁眉苦脸,说院里的人头凑不齐。孟越稀奇,问:“这还要凑人头啊。”
文艺部部长道:“也不强求,就是面儿上好看。”他看着孟越,眼前一亮,“兄弟,你会唱歌吗?”
孟越:“……”
孟越玩儿得开,没拒绝,说会弹贝斯,能唱几句,可是手上没趁手乐器。
文艺部部长拍胸口保证,自己一定帮他借到。实在不行就租,走部里报账——给院里争光的事儿,理所应当。
孟越可有可无地答应了。现在想想,当时拿到那把贝斯,自己还惊讶,觉得手感很好。看上面的logo,虽然没认出是哪个系列,但品牌价值不菲。
他没刻意去查,只是用起来更加珍惜。后来上台唱歌,一路受到好评。虽然几年没正经开嗓,但从前既然喜欢,就努力练习,底子不错。又长得好看,光是往台上一站,就很吸引视线。最后,成了当年学校里排名第三的歌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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