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5:徐蓁蓁与傅冬青一同虐了(一更)-《暗黑系暖婚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傅冬青脸色一阵青一阵白,好不精彩。

    时瑾俯身,抱起狗狗,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她正欲跟上去,迎面而来的人突然闪身,手里的红酒杯滑落,一杯酒满满当当全洒在她的裙摆上。

    对方退开几步,低头说:“抱歉。”

    傅冬青蹙了蹙眉,抬头,只见一个年轻的青年,穿着正装,气质清俊,只是发色灰白,少了几分沉稳,多了些桀骜的少年感。

    傅冬青压了压心头的不悦:“没关系,只是脏了裙摆而已。”

    拖地的裙摆,被酒渍染深了颜色,只是裙摆很长,坠在身后,若不注意看,倒没什么异常。

    青年似乎要说什么,身后秦行喊他:“明珠。”

    他回头。

    傅冬青稍稍诧异:“你是秦明珠?”她自然听说话秦家的九少,唯一一位与时瑾交好的秦家少爷,只是秦明珠是电竞职业选手,她去过秦家多次,却从未见过面。

    他父亲说,与她联姻的,只可能是三位,时瑾,大房的秦明珠,还有二房秦霄周。

    她没放在心上,只认时瑾。

    秦明珠淡淡‘嗯’了一声,便没有说什么了,去了秦行身边。

    “江北的企业家都在,你跟在我身边,认认脸。”秦行语气不容置喙。

    秦明珠兴致不大,神色怏怏,眼里带着倦意:“不了,我队友喊我双排。”

    秦行:“……”

    那边,时瑾抱着姜博美,走到了餐桌前,用盘子装了一块牛排,放在地上给姜博美吃,他起身,手自然地落在了酒桌上,放了一支小巧的医用安瓿瓶,里面装着透明的液体。

    他神色平常,说:“药效只有半个小时,把握好时间。”

    秦霄周依着桌子,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四周,也没看时瑾,目视前方:“这么明目张胆,事后秦行能饶了我?”

    一旦秦行察觉,他这个‘主谋’,第一个要被搞。

    时瑾声调缓缓,不咸不淡地说:“顶多打断你的一条腿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都二十几岁的人了,时瑾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蛮横霸道。

    秦霄周磨了磨后槽牙:“我不干。”谁愿意当背锅侠谁去!

    时瑾似乎料到了,神色处之泰然,不疾不徐地说:“你和傅家联姻也好,免得惦记不该惦记的人。”

    秦霄周募地扭头看时瑾。

    他居然知道……

    如果他不把傅冬青弄到秦行的床上,估计时瑾就会把傅冬青弄到他床上,时瑾这个人,一向阴险,关键是脑子还好,尽玩阴的。

    秦霄周舔了舔牙,伸手拿了桌上那瓶药,放进西装口袋里,磨牙切齿地说:“你这么卑鄙无耻,姜九笙知道吗?”

    时瑾抬眸,目光像两道冰凌:“我卑鄙无耻她也只喜欢我。”

    他还洋洋得意地炫耀!

    秦霄周:“……”

    无语凝噎了,他竟不知道,时瑾居然这么幼稚!实在气人,他甩头走了。

    秦霄周一走,秦明珠就过来了。

    “一杯酒够不够?”他问,声音低低的,因为熬夜没睡好,带着鼻音,“红酒的挥发性不强。”

    “够了。”时瑾抽了几张纸,蹲下擦姜博美吃的脏兮兮的嘴,拧眉,有些嫌恶,随口与秦明珠解释,“她裙摆上的药是高浓度的。”

    他亲自配的药,做了蒸馏处理,即便是酒精浓度不强的红酒,也足够将药效挥发出来。

    秦明珠稍稍放心,目光瞥了一眼正搂着个婀娜多姿的秦霄周,难得生动地翻了个白眼:“秦霄周靠得住吗?”

    时瑾只说:“他没有表面上那么蠢。”

    也是,秦家的儿子,要是蠢,活不到这个年纪,更何况秦霄周是秦家人里活得最潇洒快活的,他在秦明立的眼皮子底下吃喝玩乐了十几年,还相安无事,可见,可该学的,他也都学了,也都会了。

    秦明珠捏捏眉,有点困,说:“你去六嫂那吧,我来盯着那个姓傅的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时瑾给姜博美擦了几遍爪子,还喷了点他随身带着的消毒液,才抱着它,走去姜九笙那里。

    姜博美一见妈妈,兴奋地直叫唤:“汪!”

    姜九笙摸了摸博美的头,问时瑾:“事情都处理好了?”他要做的事情,她都知道,时瑾不瞒着她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时瑾搬了个椅子,放在姜九笙与谢荡中间,自然而然地挨紧她坐下,复而对徐家的各位点头问候。

    姜博美在徐家寄放了许多次,徐家人对时瑾都熟悉,熟络地问好,顺便逗逗放在了桌上的姜博美,姜博美叫得欢,气氛很融洽。

    不过,徐老爷子哼了一声,突然问道:“我听说你爸讨了好几个老婆。”

    时瑾有礼貌地回话:“明面上是三个。”

    明面上,也就是还有背地里。

    二十一世纪里,居然还有秦家这样的家族,徐老爷子听着都觉得愤懑:“这种人就该判重婚罪关起来。”

    徐老爷子是军人出身,也搞了几年政治,是正正经经的白道,秦家却刚好相反,道上起家,这几年还好点,前些年可是什么都做,秦行势力大,都动不了他。

    老爷子对秦家,自然没有一点好印象,他也是经过世面的,知道那种刀口上舔血的人有多狠辣,视人命如蝼蚁。

    他喜欢笙笙这小姑娘,替她忧心呐。

    时瑾解释:“都没有结婚,不符合婚姻法里的重婚罪。”

    大猪蹄子!

    徐老爷子一边摇头一边咋舌:“博美爸爸,你可别有样学样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的,”时瑾说,“博美只有一个妈妈。”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    扣阅这边同步总不准时,建议晚上九点看。


    第(3/3)页